卢森堡大公国
The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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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概况
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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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旗 |
呈长方形,长与宽之比为5∶3。旗面由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组成,自上而下分别为红、白、浅蓝三色。红色象征着热烈和勇敢的国民性格,还象征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斗争中牺牲烈士的鲜血;白色象征人民的纯朴和对和平的追求;蓝色代表蓝天,意味着人民获得了光明和幸福。三色联在一起又象征平等、民主和自由。 |
国徽 |
为斗篷式。在顶部有一金色王冠的金、红、白三色斗篷内,有一枚盾徽。盾面由白、蓝相间的平行条纹组成,其上绘有一只头戴王冠的直立着的红狮,红、白、蓝三色为国旗颜色。盾徽上方有一顶公爵金冠,两侧各有一只金狮,周围饰有绶带,下端悬垂着一枚奥康勋章。国徽图案象征卢森堡是一个大公国。 |
地理 |
位于欧洲西北部,东邻德国,南毗法国,西部和北部与比利时接壤。地势北高南低,北部阿登高原厄斯林区占全境1/3。最高点布尔格普拉兹峰海拔约550米。南部为古特兰平原。属海洋-大陆过渡性气候。 |
首都 |
卢森堡(Luxembourg) |
面积 |
面积为2586.3平方公里。 |
语言 |
官方语言是法语、德语和卢森堡语。其中法语多用于行政、司法和外交;德语多用于报刊新闻;卢森堡语为民间口语,亦用于地方行政和司法。 |
宗教 |
97%的居民信奉天主教。 |
人口 |
44.13万(2001年)。其中卢森堡人约占64.4%,外籍人占35.6%(主要是葡、意、法、比、德、英、荷等国的侨民)。 |
历史 |
公元前50年,这里是高卢人的居住地。公元400年后,日耳曼部族入侵,先后成为法兰克王国和查理曼帝国的一部分。公元963年形成由阿登伯爵西格弗里德治理的统一体。15—18世纪先后受西班牙、法国、奥地利统治。1815年欧洲维也纳会议决定卢森堡为大公国,由荷兰王兼任大公,同时又为德意志同盟成员。1839年伦敦协定承认卢为独立国家。1866年脱离德意志同盟。1867年成为中立国家。1868年实行君主立宪制。1890年前拿骚公爵阿道夫成为卢大公,彻底摆脱荷兰国王的统治。两次世界大战中均遭德国入侵。1948年放弃中立政策。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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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币概况
主币名称 |
卢森堡法郎 Luxembourg Franc |
标准符号 |
原符号:Lux.F. 标准符号:LUF |
辅币名称 |
生丁 本站翻译为:分 |
换算方式 |
1卢郎=100生丁(分) |
纸币面值 |
5、10、20、50和100五种 |
铸币面值 |
25分和1、5、10、20法郎 |
铸币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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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补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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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森堡法郎简介
卢森堡法郎与比利时法郎是“双胞胎”。 卢森堡大公国随1839年4月18日伦敦协定获得独立。该国采用法郎作为计算货币,币值用与荷兰盾的比价表示(1法郎=47.25分)。卢森堡1842年加入德意志关税联盟,联盟基本文件(德累斯顿货币公约) 的一项间接后果正是取消法郎及十进制。面对居民的抗议,大公国当局于847年4月,利用关税联盟协定展期的机会,废除了德累期顿公约。 1848年12月20日的一项法律正式确定,卢森堡法郎被卢森堡大公宣布为流通货币,卢森堡法郎取代荷兰盾,充当该国的计算货币。但各项支付仍用塔勒进行(1塔勒=3.75法郎),第一批卢郎铸币于1852年1月问世,面值较低(2.55生丁和10生丁),总流通量十分有限(15万卢森堡法郎)。1876 年后又改用马克(1马克=1.25法郎)。 卢森堡国际银行创立于1856年,并获得用法郎、荷兰盾和普鲁士埃居发行银行券的权利。同它竞争的另一家发放机构“卢森堡国民银行”于1873年成立,但于1881年倒闭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,政府发行按法郎和马克计价的流通券。政府还用锌和铁铸造硬币。1918年12月,德国的硬币和纸币在卢森堡不再具有法定通货的资格,兑换按1876年的比价进行。 1921年卢森堡与比利时结成货币联盟,两国货币即卢森堡法郎和比利时法郎等值,在两国可以互相流通,但只有比利时法郎有大面额纸币,卢郎面额则分为5、10、20、50和100五种,一卢郎等于100生丁。因此,在欧元流通之前,卢森堡通用卢森堡法郎和比利时法郎。但卢森堡法郎仅占流通总量的5%,比利时法郎占95%。而且卢郎只在卢森堡流通,比利时一般不接受卢郎。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后两个月,卢森堡法郎和比利时法郎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。在卢森堡发行的欧元,背面均为大公亨利头像。 卢森堡货币发行局的发行量控制很严,但大公国从比利时国民银行获得部分权益。比卢两种货币的等价于1935年被打破(比利时法郎贬值28%,而卢森堡法郎仅眨值10%),但等价关系于1944年重新恢复。 根据1958年2月3日协议,卢森堡、比利时和荷兰创立了荷比卢经济联盟。协议第12条包含一项条款,规定以荷兰盾为一方,以比利时法郎和卢森堡法郎为另一方,双方比价的变动需经三个伙伴国协商一致。 1982年。由于比利时法郎未经协商单方面决定贬值,比卢两国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。卢森堡政府1983年5月决定成立“卢森堡货币局”,该机构拥有更高的货币发行上限,以及把与比利时国民银行货币等值的货币投入流通的权利。 恰恰就在这时候,欧元即将替代各国的货币,马斯特利赫特条约的实施导致货币局的地位发生变化,根据1998年3月26日的法律,卢森堡货币局摇身一变,变成了卢森堡中央银行,这在该国历史上是空前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