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码 |
|
国旗 |
呈长方形,长与宽之比为3∶2。旗面为红色,中央有一白色圆地,其直径约为旗宽的一半,圆地中有一弯红色新月和一颗红色五角星。国旗的历史可追溯到奥斯曼帝国时期,新月和五角星来自奥斯曼帝国的标志,现为突尼斯共和国的象征,也是伊斯兰国家的标志。 |
国徽 |
为盾徽。盾形之上为红色新月和五角星,寓意同国旗。盾面上有三组图案:上部是海洋中航行的帆船,象征历史上腓尼基人第一次乘船来到突尼斯;左下方为黄地上一副天平,象征正义与平等;右下方为红地上一只握刀直立的狮子。盾面中间的绶带上用阿拉伯文写着“秩序、自由和正义”。 |
地理 |
位于非洲北端,西与阿尔及利亚为邻。东南与利比亚接壤,北、东临地中海,隔突尼斯海峡与意大利相望。地形复杂。北部多山,中西部为低地和台地;东北部为沿海平原,南部为沙漠。最高峰舍阿奈比山海拔1544米。境内水系不发达。最大河流迈杰尔达河,流域面积约2.4万平方公里。北部属亚热带地中海型气候。中部属热带草原气候。南部属热带大陆性沙漠气候。八月为最热月,日均温21°C—33°C;1月为最冷月,日均温6°C—14°C。 |
首都 |
突尼斯市(Tunis) |
面积 |
162155平方公里。 |
语言 |
阿拉伯语为国语,通用法语。 |
宗教 |
伊斯兰教为国教,主要是逊尼派;少数人信奉天主教、犹太教 |
人口 |
991.0872万(2004年4月底)。90%以上为阿拉伯人,其余为柏柏尔人。 |
历史 |
公元前9世纪初,腓尼基人在今突尼斯湾沿岸地区建立迦太基城,后发展为奴隶制强国。公元前146年,成为罗马帝国的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。公元5~6世纪先后被汪达尔人和拜占庭人占领。公元703年被阿拉伯穆斯林征服,开始阿拉伯化。13世纪哈夫斯王朝建立了强大的突尼斯国家。1574年沦为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省。1881年成为法国保护领地。1955年法被迫同意实行内部自治。1956年3月20日法国承认突尼斯独立。1957年7月25日,突制宪会议通过决议,废黜国王,废除君主制度,建立共和国;同时任命哈比卜·布尔吉巴为第一任总统。1959年11月布尔吉巴在首次普选中当选总统,1975年经议会批准,布成为终身总统。1987年11月7日,总理本·阿里接替布尔吉巴任共和国总统。 |
其他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