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币 1/4盎司 2015(新疆自治区成立60周年)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15〕第22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5年8月12日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。该套纪念币共2枚,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,银质纪念币1枚,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。 一、纪念币图案 (一)正面图案。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,并刊国名、年号。 (二)背面图案。 7.776克(1/4盎司)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以象征各民族团结和谐的石榴图案为主体,衬以少数民族特色“艾德莱斯”构成“60”装饰造型组合设计,并刊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”汉、维文字样及面额。 31.104克(1盎司)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维吾尔族少女舞蹈形象,与丰收的果实、斜拉大桥、高速铁路、天山及风力发电等造型组合设计,并刊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” 汉、维文字样及面额。 二、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(一)7.776克(1/4盎司)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,含纯金7.776克(1/4盎司),直径22毫米,面额100元,成色99.9%,最大发行量10000枚。 (二)31.104克(1盎司)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,含纯银31.104克(1盎司),直径40毫米,面额10元,成色99.9%,最大发行量20000枚。 三、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,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。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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